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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71001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四举措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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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兰陵县四措并举,切实治理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向农民宣传土地法律法规,特别是征地程序、征地补偿标准,让农民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 二是加强执行督查。通过采取“个案”督查、全面督查,以及明查暗访,重点加强对土地法律法规政策、法定工作程序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建立管理办法。配合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征地补偿费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和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障。 四是实行督办制度。对于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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