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颁布后,平邑县工商局立足工作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宣讲活动效果良好。一是专题安排迅速传度。新的《商标法》颁布后,立即召开了由科室所负责人参加的新法宣传部署会,制定了宣传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要求由商标广告科牵头,各单位配合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专题宣讲活动,保证时间、人员、效果的三落实。二是制作展板搞好宣传。为了更好地提高宣传效果,制定了新《商标法》宣传展板,把修改后的内容显示在展板上,便于消费者形象直观地了解新法的内容,同时,在全县各集贸市场上由工作人员进行巡回讲解,增强新法律的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率。三是座谈交流登门送法。开展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会,把印制的新《商标法》宣传单发放到负责人手中,通过面对面的交谈,让企业掌握新《商标法》的内容实质,依据内容调整商标管理工作思路和商标保护工作,让商标管理人员尽快适应工作,把法律条文学懂、读懂,能够维护好企业商标使用的权威性,确保商标成为企业发展的“新名片”。四是商标指导落实到位。对已持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对持有普通商标的业户申报著名商标进行全程指导,对申报普通商标的列为重要工作,帮助企业量身定制符合自身特点的商标,通过举办《商标法》学习培训会,提高商标持有人和商标申报人的思想认识,让商标成为企业快速发展的“助推剂”。目前,已发放宣传单2600份,举办座谈会4次,巡回宣讲24次,接受商标业务咨询43人次,指导企业申报商标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