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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78-10_B/2014-0522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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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近年来,我市不等不靠、自我加压,切实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城市污水处理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奖优罚劣,绩效考评实行制度化。根据《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意见》,对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绩效考评,对所有建设主管部门、污水处理企业进行打分排名,成绩优异的推荐省、国家先进;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限期整改。通过绩效考评,逐步提高了县区主管部门监管水平,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理制度,确保了污水处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 二是建章立制,建立污水处理项目调度五项制度。为高效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市住建委建立了五项制度:一是委领导成员包县区制度,二是科级干部包项目制度,三是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四是现场督导督办制度,五是重点项目挂牌督办、约谈制度。对所有污水处理项目明确了标准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对照时间节点计划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次现场检查,对进展缓慢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单》,有力地推进了工程项目建设。 三是创新思路,多手段监测进出水水质。为加强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我们建立三套监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进水水质监测系统、出水水质监测系统。在全省率先配备了出水自动采样器,确保出水采样准确及时;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口、出水口、曝气池、沉淀池统一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对关键部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全流程视频监控。今年计划在全省率先建立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超标进水及时报警、及时通报环保部门,保证快速高效处置。 四是认真履职,日常监管得到显著加强。认真落实《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污水处理日常监管,督促各县区理顺体制、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健全按水量、水质核拨污水处理费的运行机制,保障污水处理运行经费;坚持“月调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市污水处理工作进行情况通报,确保监管到位;加强了污水处理信息的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把关,确保信息填报及时准确。(委市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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