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9083-09_D/2013-1118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1/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全面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
|
|
|
为推动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化妆品使用安全,市食药监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通知》、《临沂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高起点建成覆盖全市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县两级监测机构,积极推进市、县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争取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3个市级监测哨点建设,每县区完成1-2个监测哨点建设;督促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引导并鼓励化妆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其他相关单位及个人积极参与,逐步建成以监测机构为核心,以监测哨点为主体,以生产经营单位为基础,覆盖全市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同时,下发《临沂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备案表》,对已完成的资质审查的监测哨点进行备案; 二是做好培训,进一步推进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认真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依据》等化妆品监测知识和上报系统方面的培训,进一步建立完善本辖区内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和报告工作建设,尽快组织建立专家队伍,加强技术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宣传力度,使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概念和重要意义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