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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928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国土局“三严”抓好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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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国土局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按照“调解为主,搁置矛盾”的原则,因地制宜,妥善处理土地权属纠纷,通过“三严”措施积极稳妥地开展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高度重视,态度严谨。在处理过程中做到不回避纠纷,不躲避问题,按照尊重历史事实的原则,以“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工作态度解决问题。确因事实不清、依据不足而无法调处的,在做好双方工作的前提下暂时搁置争议。 二是统筹谋划,组织严密。土地确权登记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减少工作争议,沂水县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制度和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上报,及时化解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认真处理,督导严格。针对确权中出现的权属争议问题,严格依照《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处理办法》依法处理。在开展细致的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坚持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严格审查,确保确权材料的真实、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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