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62X-02_gzdt_/2013-1122017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8/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严把特殊情况二胎生育证审批关 |
|
|
|
二胎生育证审批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维护生育公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沂南县严把五道关口,扎实做好特殊人员二胎生育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一是严把村级审核上报关。对非迁农、女娶男、井下工作5年以上、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二胎女孩死亡等特殊人员提出生育二胎申请的,先由村委会调查研究形成有关调查材料,村支部书记和计生主任签字后上报乡镇计生办。 二是严把乡镇审核上报关。乡镇计生办对受理的特殊人员二孩生育申请,及时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入村进行核实,调查了解当事人、知情人及其他村民,并于2日内写出书面调查材料,由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县人口计生局统计科。 三是严把县局审核调查关。县人口计生局对各乡镇上报的特殊人员,由统计科把好材料审查关,将上报材料合格的特殊人员名单汇总后交局党组,局党组抽调有关人员分8~10个组进行调查,除到男女双方所在村居、单位走访调查外,还到人社局、编办调查人事关系和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凡属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养老保险由财政或事业单位承担的,一律不予批准),调查人员写好个案书面调查报告签字后,交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是严把责任落实关。各乡镇上报二胎《生育证》申请材料,经县调查组走访调查与事实不符的,除不予批准外,还实行个案扣分,并追究镇、村调查人员的责任。 五是严把公开公示关。对经村、镇、县三级审核调查符合特殊人员二胎《生育证》审批条件的,在男女双方居住地进行公开公示15日,对有异议的调查属实后,取消二胎生育证审批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月5~6日,县计生局抽调人员组成九个调查组对各乡镇上报的205名特殊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有152名符合二胎生育政策,现已进行公开公示。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