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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0510-12_A/2016-1018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10/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整治宾馆饭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取得初步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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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全县的文化安定和社会稳定,保障正常的广播电视传播秩序,根据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部署要求,沂水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整治宾馆饭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宾馆(饭店)进行排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推进,沂水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及时向分管县领导进行了汇报,组织召开了由文化执法和山东广电网络公司沂水分公司等部门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整治宾馆饭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实施方案》。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上级精神,先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细化了各部门、单位的管理职责,形成执法合力,为专项行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针对群众普遍对国家广播电视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情况,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的自身优势,广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同时还通过散发传单、张贴通告、播发游动字幕、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变被动为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义务咨询服务。在整治过程中,由执法人员现场宣讲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了群众抵制非法架设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自觉性,同时积极利用12318投诉举报平台,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通过强化舆论监督,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重点打击、狠抓落实 各专项行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对全县整治宾馆饭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进行了狠抓落实。对擅自利用数字电视机顶盒解调出电视节目,加装调制器、混合器、放大器等设备组成有线电视小前端,截传广播电视信号,向外传输电视信号的同时还利用小前端插播节目,私自接入互联网、利用互联网传播不良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31次,执法人员112人次,检查宾馆(饭店)52次,共拆除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5套,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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