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5-0812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5/08/1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国土局提升五种能力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沂水国土局提升五种能力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为不断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和能力,沂水局要求执法人员不断提升五种能力,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一是提升业务能力。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经常组织内容实、形式活、效果好的执法培训活动,促进执法人员履职尽责。

二是提升落实能力。明确执法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实名制岗位责任,避免缺位、越位、错位,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发生。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从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内外部形象抓起,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办事督查制等制度,在做好安全监察的同时,积极深入企业第一线开展督查、指导和服务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四是提升协调能力。根据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特点,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取得各部门的支持和理解,抓住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主动权,真正形成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五是提升廉政能力。全局机关人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中,不接受吃请,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不为受理对象说情,不办人情案,提高国土部门良好形象。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