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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73-10_F/2015-0825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8/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城管执法局对二手车交易经营秩序进行专项清理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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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宣传,为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先后印发《关于整顿二手车经营秩序严禁占道交易的通告》200余份,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电台对通告内容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同时由执法队员逐路段逐户进行发放,对本次整治内容及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告知他们随意占用城市道路进行交易的法律后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占道或占用停车位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要求所有二手车交易应在依法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内进行。 二是摸底调查,建立二手车交易的详细台帐。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由各辖区中队对本区域内所有临时占道停放的二手车进行摸底调查,对占道停放进行交易车辆的车主、数量、车牌号及停放路段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台帐,并对车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所有占用城市道路停放车辆进行交易的都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限期不整改的将进行强制取缔。 三是联合整治,保证整治效果。该局联合工商局、交警大队将不定期对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对屡次违章占用城市道路和停车位不整改的,我局及交警大队将依法拍照取证进行处罚;长时间占用城市道路和停车位停放交易车辆的,将用道路清障车对违停车辆进强制清理,依法予以扣押;县工商局将视情节暂扣或吊销经营许可证照,并依法从严进行处罚。活动中共对城区内的23处二手车交易进行了取缔,对70多辆占道停放进行交易的车辆进行清理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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