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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46-30/2014-0807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工商局彭林东局长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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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林东走进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宣传工商机关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措施和成效,接听处理了9名群众的热线电话。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综合监管科和市消协办公室负责同志陪同走进直播间。 彭林东在节目中介绍,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自3月1日起开始实施。改革坚持"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主要包括五项内容: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二是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三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四是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实现"宽进"后的"严管",使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五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最大限度地降低注册公司"门槛"和创业成本,激发投资创业的活力和热情。通过改革,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在注册资本管理方面增加了一系列权利:一是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27个特殊行业外,取消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二是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理论上可以"零首付";三是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方便投资者创办创新型企业,有效解决投资者因货币资金不足难以创业的问题;四是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资金使用效率。 彭林东在节目中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并不是说注册资本就不用缴了,而是登记机关不再收取验资证明。认缴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股东未依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付注册资本的,仍应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股东按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付注册资本的,公司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其出资情况,交易相对人或社会公众可通过平台进行查询。最近不少企业非常关注对企业年检制度的改革,咨询企业年检问题的朋友也非常多。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方案》规定,改革后,取消年检、验照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企业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主要内容。企业年度报告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相关信息,工商部门对企业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年度报告由企业进行网上申报,自助完成,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从今年3月1日起,停止了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另外,2013年12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就已经下发通知,个体工商户验照也将改为年报制度,决定自2014年1月1日,暂停个体工商户执照的验照。目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的相关法规依据正在制定中,企业还不能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报信息。在这里,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意留意工商机关网站的公告,届时,将会通过公告等方式通知企业参加年报公示的时间、要求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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