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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6-0815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8/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召开司法鉴定协会第二次会员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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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市司法鉴定协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司法鉴定协会领导机构。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鉴定协会会员参加会议,市民政局有关人员到会指导,各县区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沂市司法鉴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临沂市司法鉴定协会章程》和《临沂市司法鉴定协会财务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临沂市第二届理事和第一届监事以及新的协会领导机构。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取得的成绩,就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鉴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协会以及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机遇意识、担当意识,不断促进全市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二要不断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水平,着力提升社会公信力。要把司法鉴定“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统筹谋划,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管理工作体系。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协会的监督指导,支持协会大胆开展工作,不断激发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协会要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积极承担工作职能,推进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科学规范发展。三要努力完善司法鉴定协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服务管理职能。要建立健全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协会的自律管理能力。要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以及财政、科技、卫生、税务、质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推进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的合力。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的精神,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开拓业务、加大规模、提高素质,促进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市司法鉴定协会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精神,积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司法鉴定业务指导,积极保障会员合法权益,有力提升了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全市共有依法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17家,司法鉴定人97人,司法鉴定业务涉及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十万余件,法院采信率达98%以上;共为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千余件,减免鉴定费用30余万元,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为全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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