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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03-03_G/2016-0630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物价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6/06/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新闻发布会召开
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新闻发布会召开

6月29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方案情况进行通报。此次价格调整方案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以“百姓可以接受、财政可以承担、基金可以运行、医院可以持续”为调整目标,以“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为调整要求,经过反复的测算讨论,召开价格论证会,广泛的听取了各方意见,形成了最终方案。临沂市定于7月1日零时,正式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包括县级公立医院在内的所有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

本方案以12家城市公立医院2014年测算数据为基础,以临政发〔2011〕34号文件规定的417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基价,取消药品加成,大型仪器降价15%,提高诊察费、护理费、手术费、病理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947项,降低大型仪器检查项目价格21项,将挂号费并入诊察费1项,放开价格131项,价格平移2070项,新增4项,共计4173项。同时,在城市公立医院的产科实行单病种控费、精神专科实行按床日收费。方案实施后,补偿大型仪器降价减少的全部收入,补偿药品总差价82.19%,总体补偿到位。此次新启动综合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共17家。

方案实施后,一是改革了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二是群众的整体看病负担会略有减轻;三是部分病种、部分病人的看病费用会出现变化,以前需要长期吃药治疗的特别是慢性病门诊病人,需要使用CT、磁共振进行检查的部分病人,看病费用会降低。

下一步,市物价局将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监管:一是加强监测管理,建立系统的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成本监测体系,适时掌握医院成本变化情况;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定调动态机制,根据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价格;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和医药费用清单制度,确保政府的各项医改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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