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95170510-12_A/2017-0602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6/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四项举措抓好文化市场安全工作 |
|
|
|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娱乐、网吧、演出等文化市场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尤为重要。随着暑期即将到来,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要求全县各文化场所要充分认清当前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高度重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制定方案,精心安排部署,主动协调和协助县安监、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全面开展和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加强排查整治。进入夏季以来,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迅速展开文化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印制下发了《沂南县文化经营场所安全自查表》,通知7家KTV、37家网吧进行了自查,在安全检查中填写《沂南县文化经营场所安全排记录表》,对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KTV、网吧、演出等场所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无封闭门窗、堵塞消防通道、电器设备老化、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等现象,对发现存在隐患问题的场所认真登记并制作台账,责任其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场所,及时复查,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是严把行政审批。在审批管理工作中,紧密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审核工作。对新设立及变更相关许可事项的文化经营场所,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一律不得发放经营许可证。因消防安全不合格,公安消防部门责令整改的,要在整改完毕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准予经营。 四是加强措施落实。要求各文化经营场所按照消防许可配备消防设施和安全指示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工作人员要熟悉其使用方法,要制定应急疏散预案、灭火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初期火灾扑救的能力。 同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中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执法人员在经营业主与从业人员中间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促使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的主动意识,主动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边查边改。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