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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83-02_gzdt_/2013-0304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3/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政府公布201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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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政府在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基础上,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17件,废止26件。这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的规定,维护法制统一,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环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包括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要求,凡没有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列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全部废止。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后,根据工作需要必须重新制定相关文件的,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办理。市政府法制办将编印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以方便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和广大群众学习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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