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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42901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国土局进一步加强规划保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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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国土规划保密工作,平邑县国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保密工作,杜绝泄密、传密现象发生。 一是加强保密宣传,树立保密意识。 将保密纳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加强保密宣传活动,时刻提醒相关工作人员自觉保守秘密,严防规划泄密行为发生。 二是配备硬件设备,强化防护措施。 用计算机和移动存储设备存储规划保密信息,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规划保密信息安全。 三是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 对符合借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须经主要负责领导签字同意后,签订《保密协议书》,坚持做到保密工作与相关业务工作责任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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