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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9X-04_A/2015-031901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三举措”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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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是明确建设补助。按照所用土地租赁年限和养老床位数,财政分别给予每张床位8500元和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建设标准要求给予25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幸福院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二是提高运营补助。对养老机构从2015 年起连续3 年给予运营补助,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新开办补助为4—6万元,农村幸福院的开办补助为3万元。 三是购买岗位服务。符合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要求的养老机构,可以向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政府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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