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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78-10_B/2014-1027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0/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住建委启动问责制 重拳治理建筑施工扬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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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上午,市住建委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紧急贯彻部署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对我市辖区范围施工现场未达到防尘要求的建筑工地及商砼搅拌站,项目及企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即责令停工停产,同时启动行政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会议要求,要把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出实效。一是,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全面落实“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要求,即: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视频监控设施联网贯通且正常运行。对达不到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落实断电措施。二是,混凝土搅拌站必须落实粉料仓除尘、料场全封闭、车辆冲洗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城区外环内一律依法取缔,外环线外一律依法停产整改,落实断电措施。对拒不停工停产、擅自复工复产的,要依法吊销施工、生产许可。 会议强调,要加强监管,建立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台账,切实做到“底子清、措施强、整改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督导,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达标的,严厉处罚,从严问责。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扬尘设施不到位、进度缓慢、整改不彻底的工地一律先停工再整顿,该停不停的,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曝光。 兰山、罗庄、河东区住建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分管局长,市安质处、市政处和委基本建设科、市场科、行业科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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