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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527328-09_E/2013-092200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9/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恒低温库专项检查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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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吸取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 “6.3”特别重大燃烧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对液氨使用(储存)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按照《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恒低温库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临安办发[2013]36号)文件精神,费县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分工,本着监察到位,严格执法的原则,安监、质监、公安消防多路并进,对辖区恒低温库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共检查恒低温库使用企业11家,由于受季节限制,现有5家果蔬储存企业冷库已停止运营,只有6家肉食加工企业冷库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大部分恒低温库使用液氨量较小,最小量在1吨左右,其中一家蔬菜恒低温库使用氟制冷,使用量不足50公斤。从检查的情况看,问题集中出现在压力容器(液氨贮罐、冷凝器、氨油分离器)超期未检,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未经定期检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落实不到位,消防设备配备不齐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县安监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县质监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份,立案查处1起,县公安消防大队对两家企业依法给予了处罚。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我们掌握了全县液氨使用(储存)从业单位的底数和基本情况,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有效规范了全县液氨使用(储存)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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