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527328-09_E/2013-1213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12/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专项检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督查生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知要求,11月21日至25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门成立督导组,对河东、郯城、沂水、费县和莒南等县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督导组认真听取了各县区关于2013年以来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查看相关资料,查阅了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文书资料。

各县区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督导组就进一步加强事故调查处理能力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长,安委办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与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掌握、综合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二是各部门要及时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在作出较重的处理决定时,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并将会议决定材料归档;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批复同意后,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处理决定。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