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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81-09_B/2016-0722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7/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质监局对国抽省抽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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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督促我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7月21日,市质监局召开第二季度国抽、省抽不合格企业负责人约谈分析会,我市6家企业生产的钢质防火门、钢热质隔热质防火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危险化学品等产品在国家、省监督抽查抽中产品判为不合格。市质监局召开会议对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兰山区、临沭县、高新区、经开区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6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情况,传达了国家局、省局对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复查的相关规定、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市质监局对不合格企业提出了的整改要求,要求不合格企业要按照规定认真查找原因,分析问题,及时提交整改材料,及时提出复查申请,确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可以提出延期复查申请。 6家不合格生产企业负责人分别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了分析,就不合格整改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兰山区局、临沭县局、高新区、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就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要求,一是不合格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紧抓产品出厂质量关,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各县区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及时向市局反馈相关工作进度情况。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职能,加大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本次约谈为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敲响了警钟,有效地规范了我市企业生产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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