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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71-13_A/2013-1128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1/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开展采供血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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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供血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保障供血浆者和献血者健康,保证原料血浆质量及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7月25日、 10月14日分别对沂水泰邦单采血浆站、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开展了采供血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围绕采供血机构科室设置、规章制度建设、医务人员的从业资质、血液储存、检验试剂的存放、血液检测、实验室管理、消毒措施落实、不合格血液储存及处理等内容开展。 通过检查发现,沂水泰邦单采血浆站和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程,业务工作人员均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执业注册开展采供血工作,未发现超执业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及频繁超量采血现象,单采血浆站和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每人每年按规定接受不少于75小时的岗位培训。工作间有消毒设备(紫外线灯),有消毒情况记录;血液冷藏箱、血小板保存箱、红细胞保存箱有温度记录,有定期清洁消毒措施,并做到定期作菌落培养且有记录;有专用密闭存放报废血液的冰箱,并专人专管;血液储存、发放严格按规范操作。 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工作人员执业地点未变更,血液发放登记记录填写不齐全,检验者及复核者签名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两家单位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和机构管理,认真查找影响血液安全的薄弱环节,确保供血浆者和献血者健康,保证原料血浆质量、医疗临床用血质量和患者用血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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