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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94-11_B/2016-0318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3/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201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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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语办工作安排,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2016年3月19日—3月20日进行,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16年3月19日—3月20日(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测试地点 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兰山区砚池街23号)。 临沂实验中学(兰山区八一路54号)。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3月15日—16日,到各县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二证缺一不可。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测试资格。 3.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级考试,根据国家相关考试规定,严禁替考、夹带小抄、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违纪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 4.测试后40个工作日,考生到报名点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证书,由报名点代为保管3个月,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临沂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2016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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