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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78-10_B/2015-0202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2/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落实33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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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在新建建筑中发展太阳能光热、光电及地源热泵综合利用,明确全市12层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和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目前已经落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33个、302万平方米,涵盖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土壤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地下水源热泵和太阳能与燃气壁挂炉结合采暖等多项应用形式。 2012年,财政部、住建部批准我市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并在2013年、2014年两年内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任务200万平方米,国家补助资金5000万元。为做好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下拨补助资金2278.3万元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了良好示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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