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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4-0127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1/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司法局三项举措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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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司法局采取“三抓三促”有力措施, 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促调解水平全面提升。启用县人民调解中心,抽调20名人员充实工作队伍。中心内设三处调解室和一处维稳大队,调解一室负责调处上级交办、信访部门转交的案件以及日常医患纠纷。调解二室负责调处企业、机关单位的经济类纠纷。调解三室负责调处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社会纠纷以及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有关案件。维稳大队负责现场处置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纠纷,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并做好现场取证工作。根据纠纷的性质,分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或由调解室进行调解。 抓专业领域调解组织建设,促人民调解规范化运行。以县调解中心为龙头,健全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围绕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的工作体系。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医院、信访局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室,实现诉调、检调、公调多调对接机制,并本着调访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抓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化,促人民调解标准化发展。全县1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面启动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上报机制,各乡镇对全镇矛盾纠纷实行每周一报,特殊时期每天一报,每月一汇总并上报到社会治安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动态上报统计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处理信息化优势,每月形成《当前矛盾纠纷整体态势及对策建议》,向党委、政府报送,为党委、政府研判社情民意、及时作出维稳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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