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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312-16_C/2014-052803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5/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县司法局“四字法”提高教育实践活动实效
沂水县司法局“四字法”提高教育实践活动实效

一是组织发动突出“早”字。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成立了活动办公室,设立督导组、综合服务组和宣传组。由党员领导干部带队,6个督导小组督导14个党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3月14日召开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二是档案管理突出“细”字。抓好人员核实工作,对流动党员,逐一落实好参加活动的党组织,准确建立党员活动台账。在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汇总整理了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党员干部、律师所和公证处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和建议意见。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分析,查摆“四风”的问题。按照文字档案、电子档案和音像档案三类标准,全局以党总支为单位分八大类建立专门档案。

三是分类指导突出“准”字。抓好律师行业教育实践活动,借助全县两新组织党建示范基地平台,设置律师行业网格党总支办公室、党员律师之家、各律师事务所党建办公室等活动场所,选派党建指导员,切实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开展活动的指导协调。专门制定律师所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律师所全体党员同志开展集中学习和集中讨论活动。

四是营造氛围突出“浓”字。研究制定了活动宣传方案,在办公楼门厅电子屏滚动播出活动标语口号,树立宣传板和征求意见箱,制作了宣传桌签,在门户网站开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编发活动简报,大力宣传报道全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进展动态,宣传报道各科室、处、所、中心改进作风的举措成效,汇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组织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及时刊登党员干部心得体会,丰富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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