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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083-09_D/2014-05160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1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食药监局三项措施开展白酒专项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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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市食药监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白酒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全市生产环节白酒质量安全,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督促企业自查整改。要求各县区局督促企业对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并对照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等形成自查报告,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二是开展拉网式检查。自4月1日起,各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白酒生产企业开展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污染物控制等内容,并对企业是否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对企业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保证产品质量且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 三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成效,市食药监局组织了专项监督抽检,要求各县区局对辖区内白酒生产企业的白酒产品和原酒进行抽样送检,市食药监局将根据检验结果,组织对生产不合格白酒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白酒生产企业40家,抽取样品37个。专项检查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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