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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71-13_A/2012-0709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7/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山区试水基本药物集中配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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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试水基本药物集中配送制度 2012-07-09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及时足额配送,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从7月份开始,兰山区率先在全市推行基本药物集中配送制度,让配送企业药事服务延伸到村卫生室,以提高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基本药物配送到位率。 兰山区现有镇街11个,行政村472个,常住人口125万人,设置镇卫生院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村卫生室324家。原有28家配送企业,18个配送单位,每种基本药物品种,多家配送企业都有配送权。导致配送企业分散,配送成本高,药品配送不及时。由于基本药物的低价、低成本,配送企业又过于分散,导致配送成本增加,经常出现不能保证基本药物及时供应的问题。加之兰山区村卫生室分布广、用药量大,镇卫生院承担药品分发配送工作不堪重负。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管理,兰山区按照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要求,在区纪委、药监、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基层医疗单位有关人员确定了5家规模大、网络广、服务优、信誉好的配送企业,并与之签订了《基本药物集中配送协议书》,全面负责全区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配送工作。建立基本药物信息监管软件平台,与现有的医院管理系统、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系统无缝连接,从采购到使用,实现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全程的有效电子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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