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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371-13_A/2012-0928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2/09/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郯城县三项措施确保“两癌”检查顺利实施
郯城县三项措施确保“两癌”检查顺利实施

一、县乡村三级总动员,多部门齐抓共管。成立郯城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宣传、妇联、卫生、财政、民政、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两癌”检查的具体组织、动员、实施工作,发放《致全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普查的一封公开信》、《知情同意书》,统筹安排检查时间、检查场所,保障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村(居)委负责做好本村(居)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的宣传、动员、登记管理等,指导填写《知情同意书》,提供检查场所,组织本村(居)妇女按时有序接受检查。

二、明确实施单位及参与人员,确保项目实施。为确保“两癌”检查质量,明确由郯城县妇幼保健院作为“两癌”检查的主要负责单位,明确参与技术人员资格及操作流程,明确用于检查的仪器及设备的标准及要求,明确各种表格的填写规范及要求,建立绿色通道,确定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承担“两癌”检查后续诊断与治疗,简化治疗费用报销流程。

三、统一技术培训,严格质量把关。为保证工作质量,规范技术标准,对“两癌”普查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学习项目实施方案、检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等。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定期开展质控巡查,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定期召开质控会议,对工作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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