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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371-13_A/2013-1031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10/3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市
我市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市

近年来,我市抓住医改机遇,充分利用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大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特别是通过在乡镇卫生院建设“国医堂”,提升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了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活力,放大了医改惠民效果,受到国家卫计委、省卫生厅的肯定和表彰。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服务能力整体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项目建设,我市被确定为试点市,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补助。

该项目于2013年11月正式启动,建设周期为3年,主要内容有:一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强化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二是为基层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全面开展中医健康教育、中医体质辨识与健康评估,提供中医健康干预和中医康复治疗服务。三是逐步将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开展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监管等工作。

目前,市卫生局联合市发改、财政、人社、工商、物价等部门正在制定《临沂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将于11月20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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