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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083-09_D/2012-0413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4/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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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国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以来,我市根据自身实际,多措并举,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目前,全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两个阶段工作圆满结束,第三阶段集中检查工作正在进行。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制定印发《临沂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督导集中整治行动。 二、周密部署,落实任务。召开了由各县区局分管领导、药品监管科科长,三个开发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药品检验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人,以及48家药品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参加的集中行动工作动员大会。会上,传达了全国、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的集中整治行动作出了明确的安排和部署。 三、多措并举,确保实效。制定和印发了《临沂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临沂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现场检查记录》和《临沂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等,同时有机整合各项监管工作,以专项整治促进亚洲沙滩运动会兴奋剂检查、终止妊娠药物检查、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检查及各项药品日常监管工作任务的推进完成。 四、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集中整治行动进入第二阶段自查自纠以后,各县区局要求所有药品经营环节的企业要按照《方案》和《细则》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共出动执法车辆300余台次,督促和指导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帮助企业找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目前,全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都已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已收到企业关于落实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2700余份。经自查,共排查出药品经营环节安全隐患15条,制定整改措施25项。 五、集中培训,严格履职。4月9日,市局召开四个派出检查组全体执法工作人员参加的部署培训会议,明确了集中检查的范围、重点、程序和有关事项要求。要求检查组在集中检查行动中,要以稽查的角度考虑检查工作,多讲究稽查方法,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药品行为的,坚决贯彻“三个严格,六个一律”原则,及时固定证据,及时移交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处理,提出思想重视、严格履职、证据锁定、加强联动、搞好结合以及严格廉政纪律等六项工作要求。 目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检查企业457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案件99起,并对36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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