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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95171572-06_A/2012-0725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2/07/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城区养犬出新规
临沂城区养犬出新规

近日,临沂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城区养犬的通告》,要求凡在本市城区养犬的,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并及时到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狂犬病免疫注射,领取犬类狂犬病免疫证和免疫牌。

市畜牧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狂犬病免疫注射工作,及时印发《关于做好家犬免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畜牧部门高度重视,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家犬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做好犬类免疫工作。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养犬户自觉到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免疫。三是明确职责范围和任务要求。市、区畜牧部门委托动物疫控中心或诊疗机构严格免疫程序,具体负责狂犬病的免疫注射,发放犬类狂犬病免疫证和免疫牌,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同时建立健全城区家犬免疫档案。四是加强疫情监控。免疫注射前要对被免犬只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有狂犬病征兆的,立即采取隔离、消毒措施,并报告公安部门予以捕杀,严防狂犬伤害人身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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