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95171572-06_A/2012-0725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7/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城区养犬出新规 |
|
|
|
近日,临沂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城区养犬的通告》,要求凡在本市城区养犬的,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并及时到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狂犬病免疫注射,领取犬类狂犬病免疫证和免疫牌。 市畜牧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狂犬病免疫注射工作,及时印发《关于做好家犬免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畜牧部门高度重视,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家犬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做好犬类免疫工作。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养犬户自觉到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免疫。三是明确职责范围和任务要求。市、区畜牧部门委托动物疫控中心或诊疗机构严格免疫程序,具体负责狂犬病的免疫注射,发放犬类狂犬病免疫证和免疫牌,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同时建立健全城区家犬免疫档案。四是加强疫情监控。免疫注射前要对被免犬只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有狂犬病征兆的,立即采取隔离、消毒措施,并报告公安部门予以捕杀,严防狂犬伤害人身安全事件发生。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