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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12700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1/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国土局“四及时”抓好执法监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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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沂水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做到“四及时”。 一是及时发现。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重点巡查和全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巡查不留死角,并经常与乡镇国土所及社区、村级信息员交流沟通,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 二是及时制止。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时告知违法当事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立即制止,把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及时查处。在查处违法用地的过程中,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四是及时报告。严格执行土地违法案件报告制度,把巡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情况及时上报执法监察大队,确保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处理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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