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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54-07_csky/2013-0111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1/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强站场待租出租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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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站场待租出租车管理,确保站场待租出租车规范运营、文明服务,维护城市出租客运行业良好的窗口形象。市交通运输部门针对在飞机场、汽车站、火车站等主要站场个别待租出租车拒载、议价、拼客等违规违章现象,向21家出租汽车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站场待租出租车管理的通知》,对各站场待租的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进入汽车站、飞机场、火车站待租的出租汽车,必须依次停放、流水发车,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揽客。二是待租出租车要保持车容车貌良好,证件齐全有效,驾驶员仪表整洁。三是待租出租车要自觉服从驻站人员和站场安保人员的管理,严禁拒载、拼客、议价等违规行为。四是站场待租出租车被投诉三次及以上的,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准进入站场待租,并在全行业范围内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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