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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62-06_C/2013-0809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水利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8/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被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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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函[2013]233号),正式批准我市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成为全国4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试点期3年。山东省仅有青岛和我市获此殊荣。 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是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目的是通过试点建设,促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和河湖库水系连通;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节约保护,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促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加快城乡水务一体化进程;促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和民生水利发展。为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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