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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083-09_D/2013-032901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3/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食药监局开展学校食堂春季安全检查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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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沂南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饭桌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在工作部署会上,分管领导对每个片区作了明确的要求与安排,要求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是第一负责人,与学校签订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逐一排查。此次活动主要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饭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 三是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逐一进行规范和整改。此次检查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指导意见,对存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学校食堂及小饭桌下发了监督意见书92份,责令整改书87份,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县教体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过这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净化了学校食堂及其周边环境,提高了学校领导强化学生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增强了餐饮服务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为有效防范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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