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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527328-09_E/2013-0902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9/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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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办发明电〔2013〕16号、鲁政办发明电〔2013〕55号通知精神,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隐患,狠抓责任落实,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检查实效,有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抓好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4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设立大检查办公室,从安监、公安、交通运输、质监、住建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先后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和督导组调度会议,对进一步发挥办公室作用,切实加强对大检查活动的调度协调指导等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对重点行业领域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均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以市安委会的名义向全市通报。近期,根据市安委会部署,市政府8个督导组分赴县区、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到市直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县区政府对乡镇(街道)及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督查。强化行业安全督查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组织抽查互查,进行专项督查。全市15个重点行业领域组织督查组474个,其中,组织暗查、突击督查组147个,全市累计排查隐患12225处,检查经营单位6534家次,责令限期整改2416起,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经营单位27家。 三是抓好督查检查。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企业自查、专家助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在检查组构成上,各类检查组均由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及专家组成,有效提高了大检查工作效能。针对区域内安全生产状况和大检查工作的要求制定督导计划,开展督导工作。督查过程中涉及企业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随机抽取督查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严格落实市政府8 个督导组包县区督查制度,督查组每月至少赴县区督导1次。截至目前,各督导组共组织检查96次,全市累计排查治理隐患经营单位498家次。其中,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9家,依法取缔关闭非法违法经营单位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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