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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46-30/2013-04220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04/2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五一” 节假日生活消费六注意
“五一” 节假日生活消费六注意

一年一度的“五·一”节假日就要到了,市工商局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生活消费方面要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一、要注意在节假日期间和换季时节消费打折。一些大商场、超市、商店出现“节日特价”、“换季大清仓”、“搬迁大甩卖”的招牌,这些商家销售的商品往往是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有质量问题的日用百货,以及有瑕疵的家具、家用电器等,有的商家甚至采用明降暗升的手法,在商品打折之前提高原价格,使消费者最后买到的打折商品甚至高于原价。

二、要注意餐饮消费陷阱。有许多消费者选择到酒店聚餐,但有的消费者却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入座以后,服务员在没有征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就端上小菜、茶、湿巾等,消费者以为是赠送的东西,结账时却成了收费物品。

三、要注意消费送赠券“套餐”。“吃100送50”、“买一送一”此类促销口号屡见不鲜,但当一些消费者的消费金额达到标准时,却被告知要获得这些赠送品还有“附加条件”,导致使用赠券消费的消费额反而高于所使用赠券的金额。有些商家的“买一送一”,送的并不是消费者所购买的同等价值的商品,往往是买一台电冰箱送一个微波炉,买一条围巾送一双袜子等。这类促销广告,商家宣传的既不明确也不完全,存在误导消费的嫌疑。

四、要注意消费订金成“讨金”。消费者在购买房屋要签订认购书并交付一定数额的订金,这似乎已经成为目前房地产市场售房的行规和惯例。

五、要注意低价出售免三包。经营者出售商品无论价格多低,都不能推卸对售出商品的三包责任。某些商家打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等店堂告示或声明,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环节上增加了不公平交易条款或不合理的规定。

六、要注意美容广告误导消费。有些消费者对健康与美丽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加上各种保健品广告,各类美容化妆品广告狂轰滥炸,使消费者眼花缭乱,就跟着广告走。结果上当受骗,美容的实际效果和广告中的实际内容不一样。有些美容院抓住了消费者的心里,在广告中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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