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48419-04_B/2016-0411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地方税务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6/04/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近万人
我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近万人

今年以来,全市地税部门精心部署,认真落实,扎实开展2015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截至3月31日,全市共受理申报9660人,较去年同比增加902人,补缴税款652.85万元,实现了申报数量、质量的双提高。

一是精心谋划提供保障。根据重点税源监控、2014年度个税申报情况以及2015年度个税扣缴情况,研究各行业人员收入分布状态,明确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目标、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在各基层税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自行申报的受理、审核和录入,为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多样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地税部门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摆放纳税申报表和申报流程介绍、在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栏播发自行纳税申报政策,利用报纸专栏、外部网站等载体大力开展申报宣传。注重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人群的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对特殊纳税人采取上门服务措施,开展“一对一”宣传辅导,及时将申报政策送到纳税人手中,提高了纳税人自主申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是规范服务提高效率。在各级办税服务厅开通专项受理窗口和申报“绿色通道”,指定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现场辅导申报表的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保护好纳税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消除纳税人的顾虑,和谐征纳关系。

四是明晰责任严格落实。对自行申报工作实行专项督导管理,对申报范围、涉税信息采集、申报数据审核、档案资料管理、税款征收解缴等各环节具体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将纳税人自行申报信息与金三系统中的申报明细信息进行全面比对,申报不实的及时督促纳税人进行修改,并将纳税人取得两处以上所得的信息比对列为申报工作重点,提醒帮助纳税人进行合并申报。同时定期从后台抽取分县区、分纳税人申报数据和名单,及时做好对重点申报对象的温馨提醒和未申报人员的申报辅导、催报催缴工作。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