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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1572-06_A/2015-0930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9/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四举措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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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畜牧业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有效解决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难题,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临沭县无害化处理中心于2014年初建成投入试生产运营,到目前,已经集中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及其产品560余吨。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针对不同宣传对象,采取不同宣传方式。对普通群众,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相关政策,强化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营造良好氛围。对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定点屠宰厂点等单位,专门安排官方兽医入场(厂)入户宣传,明确其责任义务,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加强驻厂监管,做好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驻厂检疫员制度,派驻官方兽医轮流驻厂监管,对11家屠宰加工企业安装远程监控录像,全天候监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现病死猪后,由驻厂官方兽医监督,定点屠宰企业、官方兽医、无害化处理中心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加强示范引导,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目前,该县无害化处理中心已与3家规模养殖场签订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协议,降低了养殖户损失,提高了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积极性,对周围养殖户起到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下一步,该县将把此模式从规模养殖场逐步推开,直至覆盖全县所有养殖场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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