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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46-30/2013-0618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6/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工商局四项措施加强春蚕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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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蚕茧收购季节,为了维护蚕茧收购市场秩序,切实保障蚕农利益,莒南县工商局采取积极四项措施加强对春蚕收购市场的监督管理。到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执法车辆60台次,发放宣传材料9000份,下发行政指导书3份,取缔无照经营3户。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发挥流动工商所职能作用,成立流动蚕茧收购市场管理工作小组,派出人员、车辆进驻乡村了解情况。通过电视台播放“关于加强蚕茧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同时在相关乡镇、村庄张贴通告,发放《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蚕茧流通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 二是严格审核市场主体,严把准入关。集中对各蚕茧收购站进行收购资格审查,摸清辖区收购点数量、分布情况和具体负责人员,严格核准鲜茧收购经营范围,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蚕茧收购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体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违法收购。在鲜茧收购期间主动出击,协调公安、农业等部门依法管理,加大对无证照收购鲜茧、收购中压级压价、缺斤少两等损农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在整个收购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切实维护收购秩序。 四是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做到有报必接有诉必理。深入开展12315投诉举报网络进农村活动,在各个蚕茧收购点公布当地工商所监管电话和12315电话,鼓励蚕农主动举报无证照收购鲜茧、哄抬茧价等扰乱蚕茧市场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12315投诉举报应急处理机制,做到24小时接待投诉,迅速处理蚕茧收购方面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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