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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46-30/2013-0618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06/1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购买熟食中毒 工商调解赔偿
购买熟食中毒 工商调解赔偿

苍山县梁先生一家人前两天出现食物中毒,经工商部门帮忙调解,经营者赔偿其损失200元。

6月16日,梁先生发现自己及家人肠胃都不好,全部出现腹泻现象。因此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好在问题不是很严重,经过短暂诊疗后,一家人很快恢复健康。梁先生认为,自己全家食物中毒,应该是头天从超市购买熟食变质引起。6月15日,梁先生在一家超市购买猪蹄和咸鸭蛋,虽然食用时发现已经不很新鲜,但认为两者都带有一定的盐分,应该没有问题。

梁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熟食已经全部吃完,没有留下一点,其实即使留下时间过去这么长,经营者一般也不会认账。因此,他认为自己找经营者讨说法,十有八九也难以找回公道。因此他没有找经营者反映问题,而是直接通过12315电话向工商部门举报。

苍山县工商局受理举报后,立即到该超市进行检查,但在超市熟食区并没有发现问题食品。执法人员认为,虽然超市没有问题熟食,但时间已过去一天,不能代表该超市没有问题食品出售。经联系梁先生,其提供购物小票及148元的治疗费用收据。工商人员拿着这些证据,与超市经营者进行沟通,经营者愿意赔偿梁先生200元,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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