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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515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国土局:严格措施拓展新型城镇化用地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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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国土局紧紧围绕全县的重点工作,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原则,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不断拓展新型城镇化用地空间。 一、有保有压,重点保障民生用地、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等用地需求,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适当压缩工业用地,促使工业项目向经济开发区及工业园区聚集,严禁用地计划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 三、盘活存量,鼓励企业交回低效利用和闲置的土地,重新开发建设,支持用地单位建设标准化厂房,探索地上多层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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