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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3-1101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1/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积极采取措施提升价格鉴证人员工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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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价格鉴证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建立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两次,安排专人记录,采取工作研究、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每周安排学习任务,学习政策法规、基础理论等内容;积极到兄弟单位学习,学习先进经验。二是积极邀请法律、车辆、房产、果树林木等方面的专家讲授专业知识,帮助解答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解疑释惑。三是创造学习氛围,鼓励自学成才。要求每人每年学习1-2门专业知识,并鼓励参加国家认可的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试,考取各类专业证书。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价格鉴证业务操作程序。一是限时办结制。对委托的案例,要求从接受委托到出具价格鉴证结论书7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完成时间。对委托的鉴证业务,不分标的额大小,难度大小,只要符合条件,鉴证人员均不得拒绝。对于申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星级标准认证的,急于办理预售手续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期完成的要作出说明。二是集体审议制。成立集体审议小组,负责重大、疑难价格鉴证案件的集体审议工作。集体审议项目包括:重大涉案标的案件;特别重大或涉案标的较大的案件认证结论;县区价格认证中心已鉴定过的案件,需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审议小组或主办工作人员认为需经集体审议的疑难案例。集体审议的主要内容:鉴证标的自然情况;鉴证程序的合法性;鉴证方法的选用;鉴证过程的疑难点;鉴证结论的客观、公正、合法性。三是责任追究制。对委托的案例严格按照《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和《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的规定执行,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鉴证,对违反有关规定导致鉴证结论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严格案卷管理。谁负责的案子就由谁整理案卷,明确标准,落实责任。案卷的整理工作,重点在平时,努力做到案结卷毕,入档管理,坚决杜绝年底突击整理案卷的现象发生。 严明工作纪律,树立价格认证中心良好形象。认证中心是局机关的外窗口科室,要求全体认证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局机关考勤制度,上班时间认真工作,勤奋学习,积极提高价格鉴证业务能力,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在网上了解股市行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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