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48398-12_A/2014-0619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6/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五个到位”扎实推进“一普”工作
“五个到位”扎实推进“一普”工作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首次针对文化遗产领域可移动文物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按照国家、省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市普查办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机构、制度、保障、走访、宣传“五个到位”,按时完成普查第一阶段——国有单位文物收藏调查工作。

领导机构到位。2014年2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临沂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普查的目标、内容、时间步骤等主要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同各县(区)政府签订了普查政府责任书。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召开部署会议,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县级为单位”的原则,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普查工作。

工作制度到位。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总评的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县区工作进度,及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协调推进整体普查任务的落实,对部分工作进度较慢的县区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进度上报和信息通报制度,市、县(区)普查办按月向上级普查机构报送普查进展情况,市普查办每月月底对县(区)普查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保障措施到位。一是经费保障到位,按照省财政厅、省文物局要求,积极协调推进市、县(区)财政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安排,重点落实。针对部分县(区)普查未落实的问题,市财政局联合市文物局开展了“一普”经费保障专项督查。二是人员保障到位,选拔优秀文博人员组建普查队伍,分批次赴省学习普查业务知识,举办全市普查业务骨干培训班,召集文物收藏量较大的行业系统开展普查业务培训和指导,指定普查联络员,负责联络和协调。

走访调查到位。协调编委、国资委、工商等单位,对普查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逐一进行核实,理清已撤销和新成立单位情况,获得准确完整的国有单位名录,以行业、系统将国有单位进行划分,以实地上门走访调查为主要形式,向辖区内的国有单位发放调查通知和电子表格。针对部分单位调查登记不准确、不完整的实际情况,通过电话联络、再次上门走访等方式,敦促普查单位完整、正确填报调查表,确保普查登记工作不漏不缺,调查全覆盖。

宣传普及到位。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重要宣传时间节点,采取多方位、多角度、多媒体的形式,在市广播电视台连续三天播放“一普”宣传片,同时利用短信平台传播快、覆盖广、内容新的优势累计发送“一普”宣传信息6万余条,全面宣传介绍了“一普”的目的意义、范围内容及工作步骤等重要信息。上门走访普查前,通过市协同办公系统向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发送普查信息,对普查工作进行解释说明,确保了上门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普查启动以来,我市市、县(区)两级共注册登记普查员152名,培训普查专业人员503人次,落实普查专项经费152万元。经初步统计,我市国有单位为5015家,累计上门发放普查调查登记表5015份,覆盖率为100%,收回普查调查登记表4879份,回收率为97.29%。其中,反馈有文物收藏的国有单位36家,占总量0.72%,初步统计有可移动文物76139件(套)。本次摸底调查,基本掌握了我市国有单位的文物收藏情况,初步确定了我市的文物收藏单位和文物数量,为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将成立文物鉴定专家指导组,分配好普查时间、普查人员力量、普查设备和资源,全面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的信息采集、专家认定和数据采集录入工作。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