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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925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9/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开展露天矿山、矿产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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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共有露天矿山开采企业22家,矿产品加工企业149家,涉及12个乡镇(街道)。随着矿业经济发展壮大,带来了一些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等问题。近期,县政府牵头组织开展露天矿山、矿产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着力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与安全生产相结合,打造绿色生态矿业,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底排查。 矿业经济的发展为我县经济带来了活力,但客观上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矿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造成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及社会稳定隐患。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露天矿山和矿山企业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废料废石随意堆放、选矿废水处理以及生产粗加工、加工企业小而散、无序竞争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确保问题不遗漏、找得准,托清底子,为开展集中整治打下基础。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限期整改到位。 召开高规格的动员会议,全面部署露天石灰岩、花岗岩、页岩、瓷土瓷石的开采、加工、储运各个环节整治工作。明确11个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明确每一个矿山企业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标准和时限,一企一策,分类施治。对现有不规范开采加工企业坚决关闭一批,停产整顿一批,限期整治一批,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防治整治工作不彻底、造成反弹,加强效能监督,严格奖惩,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对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人情操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规范发展。 对私采滥挖及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常抓不懈,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共同监管长效机制,实现监督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严格采矿权设置和年度开采限量管理,对现有矿山企业予以有序整合,鼓励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进行整合,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公司或联合集团,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矿产开发格局;核算基数,年度开采量实行总量控制。新设、延续矿山进一步提高门槛;鼓励花岗岩加工企业分期分批入园集中规模生产。科学核定每年的电力调控总量,并由乡镇分解到企业。超过核定电量的,采取用电加价等措施予以调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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