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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73-10_F/2016-0108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1/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全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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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全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会议指出,虽然近两年我市在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看还存在不少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绝大部分县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没有开展。二是全过程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必须引起各级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要切实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相关工作。各相关县区(开发区)要加大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力度,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推进时间表,要尽快确定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2016年上半年建设完成收运体系,并正常开展收运工作。在收运体系建设中,要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先从学校、单位食堂、大型宾馆(饭店)开始,逐步向小饭馆、小作坊、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延伸,逐步建立完善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运管理制度。不断总结整治中的经验与不足,创新管理手段,逐步从“突击整治”转为“常态管理”,建立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运行机制,共同把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做实做好。 会议要求,各县区(开发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体系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包括社会宣传、餐厨废弃物申报管理、组织餐厨废弃物收运,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处置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执法活动等。市直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促进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的监管合力。县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并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按照《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查处工作。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多想办法,多动脑筋,多下功夫,抓源头、抓过程、抓长效,确保我市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为全市广大群众提供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会上传达了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临城委办发〔2016〕1号),通报了近两年来我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进展,兰山区作典型发言,各相关县区分管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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