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451-02_gzdt_/2014-0110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1/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苍山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
|
|
|
近日,苍山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苍山县财政性资金审批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2014年财政预算除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外,不再单独安排项目经费;县财政局将按照先项目后资金原则建立县级预算单位项目库,没纳入项目库的一律不安排资金;各单位项目经费按照“部门申报、财政评审、政府审批”的程序,实施项目经费统一审批管理。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