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451-02_gzdt_/2015-0715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7/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强化审计监督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
|
|
|
最近,沂水县出台了《沂水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就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和管理作出规定。办法指出,乡镇审计办公室是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的审计监督部门,负责辖区内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审计的重点内容,一是村(社区)村民委员会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任期内村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基础设施是否完善;村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等。二是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账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三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包括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土地发包承包、专项资金管理以及乡镇党委、政府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