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1211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财务保障助推征地供地工作顺利进展 |
|
|
|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担负着“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的重要职责,县级国土部门处于保障工作的最前沿,保障任务尤为繁重,日常工作中投入到保障发展用地需求上的资金占整个财务支出的80%以上,且单笔资金数额大、时间急,资金保障压力较大。“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沂南县国土资源局财务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对接,及时申请、审核、拨付,多个环节资金到位,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工作提供了保障,推动了征地供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规划修改资金到位。积极与县财政对接,筹集资金,结合低丘缓坡试点,按照“规模化、园区化、基地化”要求集中产业布局,对全县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评估、论证、听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省政府审查批准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为征地提供规划指标,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布局的需求。 二是土地整治资金到位。将供地环节收缴单独选址项目、划拨供地项目用地者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或从招拍挂出让收益中提取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农业开发基金缴存到专户,为土地开发整理提供足额资金,推进开发整理顺利进展,为土地征收工作提供占补平衡指标支持。 三是指标置换资金到位。针对每年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能满足建设需求的实际,该县通过大力推进增减挂钩、废弃工矿复垦置换指标。财务人员主动作为,根据增减挂钩、工矿复垦项目立项规模和工程预算,及时与财政对接,审核拨付项目资金,推进项目顺利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开拓空间。 四是土地征收资金到位。根据批次报批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规模,核算上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和失地农民保障数额,及时上解或拨付到相应账户,推进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时间。 五是土地收储资金到位。根据征地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及时足额拨付征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拆迁补偿、收购收回补偿等资金,确保资金到村到户,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推进土地移交顺利进展,奠定供地基础,实现保发展与保权益的统一。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