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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451-02_gzdt_/2014-050400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5/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强力推进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
我市强力推进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

近日,市政府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对推进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工作做出部署,全面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实现对各类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全覆盖审计监督,促进提高公共资金管理使用水平,维护财政经济秩序。

通知强调,实现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要按照“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经济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审计,促进政令畅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加强对全口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促进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制度;三是加强转移支付资金审计,推动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审计,关注财政安全,推动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五是加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范政府性投资,促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节约政府投资;六是加强民生资金和生态环境项目审计,促进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七是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的揭示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八是关注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建立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通知要求,推动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要着力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一是加强计划管理,强化审计计划编制,建立审计项目中长期滚动审计计划,逐步将公共资金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努力使审计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二是建立“分级管理、分类审计、分步实施”的审计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在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中审计、离任审计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前告知和离任交接制度,积极推动各县区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实现对法定审计对象的全覆盖。四是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报告、通报、联动、督查、问责、公开等制度,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督察范围,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抓好整改,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五是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快审计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和数据库建设,将各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纳入审计信息化网络平台,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和联网审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搞好支持配合,按要求向审计机关报送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电子数据和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等资料。六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审计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积极推行审计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结果要全部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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